关于举办“企业能源管理标准体系构建
暨第七期能源管理师(中/高级)职业认证培训班”的通知
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国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和国务院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(国发〔2007〕15号)文件精神;帮助广大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,加强节能减排人才培训工程建设,实行能源管理资格准入制度,针对我国目前缺少能源管理专业人才的状况,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中心和全国紧急人才办公室的批准,我会决定举办“企业能源管理标准体系构建暨能源管理师(中/高级)职业认证”培训班。统考合格,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中心“能源管理师”(中/高级)职业证书;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1、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要点解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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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50001体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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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将与ISO9001、ISO14001的兼容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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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目的和作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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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管理体系的模式、内容及其控制的对象和方法;
2、节能技术应用与评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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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的基本原理和评价方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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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技术经济评价和生命周期评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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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、建筑、交通三大领域节能技术应用、案例分析和技术展望;
3、能源审计原理与实施方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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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能源审计的原理、标准和方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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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审计程序、过程要点、节能方案产生和筛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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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审计可行性要点、方案实施、持续能源审计、审计报告编写;
4、行业能源审计要点;
5、最佳节能实践案例介绍和节能技术推荐;
二、培训目的
构建企业能源管理体系(ISO50001),让企业和管理师了解如何高效地利用能源、节约能源以及如何进行能源管理,高质量掌握企业节能技术,学习能源购买成本优化及能源和排放交易相关知识;通过培训直接促进本企业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和能源的节约,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。
三、培训对象
1、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能源管理经理――动力/能源部门的负责人、运行工程师、技术负责人等;
2、各级政府负责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官员和专家;
3、有关设计院和咨询公司的专家。
四、时间、地点
2009年5月14日至17日(14日全天报到)。地点:北京市
2009年6月10日至13日(10日全天报到)。地点:成都市
五、师资/证书
1、培训考试合格者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中心“能源管理师(中/高级)”职业证书;该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、晋升职务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职业能力考核的有效证明;为各地企业和各地政府人保部门所认可;
2、每月第一周按培训批次向已培训学员发放准考证,最后一周集中考试;考试不合格者免培训费随下批次考试;
3、报到时持: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近期二寸照片2张,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中心备案用)。
六、费用:
人民币2900元/人(含:培训、教材、场地、讲师、准考证、考评、认证、证书);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沈辉 手机:13699166474